出生公民權的文化政治: 內地孕婦與女性主義的人道敘事

本文原載於《中港新感覺:發展夢裡的情感政治》第六章,頁 224-255,黃宗儀著,2020 年,聯經出版社

出生公民權的文化政治:

內地孕婦與女性主義的人道敘事

黃宗儀

自 2003 年起,中國推行《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促進中港貿易合作,兩地政治經濟連結愈發緊密,人口流動愈見頻繁。雖然密切的經貿互動可能促使香港的經濟更為繁榮穩定,各種新的連結互動亦同時造成港人的焦慮,認為特區政府已經難以掌控中港邊界,港人利益因而受損。晚近最能凸顯香港所面臨的治理挑戰與中港複雜的邊界政治的例子,莫過於人口流動問題。自1999 年開始的居港權事件到援引2001 年莊豐源案而生的人口政策, 造成為數眾多的內地孕婦赴港,相關社會爭議一路延燒,直到 2012 年特區政府
正式宣告禁止丈夫非港人的內地孕婦赴港產子才暫為落幕。為了說明過去 20 年來香港人口政策的意涵,以及公民權論述如何有助於理解香港回歸中國後,資本邏輯與治理邏輯之間的矛盾衝突,本章將深入剖析自 2001 年以來湧現的生育觀光所衍生的內地孕婦再現的爭論以及其中的情感/情緒政治。
本章以女性主義地緣政治學作為分析取徑以及探討跨界生育的理論依據。女性主義地緣政治的研究致力於將知識脈絡化,並從多重尺度的觀點來看待安全性
(security),以此挑戰主流的地緣政治敘事。由如此的理念出發,本章聚焦香港的內地孕婦案例,首先分析主流論述的論述機制如何將內地孕婦視為帶來經濟利益卻造成社會問題的「意外訪客」(accidental visitors),進一步重新思考地緣政治學中與安全、邊界及公民權有關的概念。接著討論《是她也是你和我:來港女性訪談錄》(以下簡稱《訪談錄》)。本章將論證不論是政府帶有偏見的人口政策抑或將內地人視為蝗蟲的再現論述,皆未能完整地呈現內地孕婦的處境與經驗。而
《訪談錄》則提供關於跨界婚姻以及生育權的另類觀點,不僅呈現了主流地緣政治論述所造成的效應,亦演示了期待香港社會可能形成的社會承認與連結,即使這些連結與認同尚未堅實穩定。除此之外,本章亦將分析《訪談錄》的敘事策略與情感/情緒政治,彰顯如此一個以同情與同理心出發,試圖接納香港社會邊緣主體,從而建立新移民與港人互信機制的女性主義方案所面對的再現挑戰。

一、女性主義地緣政治的批判取徑

為了挑戰傳統政治地理學隱含的巨觀、以男性為中心的「全視」觀點(all-

seeing view),地緣政治理論多半採用後結構、非體現批判形式(disembodied critical form);女性主義地緣政治學者不僅致力於強調性別政治問題對於政治地理學的重要性,更力圖建立強調處境知識以及體現知識(situated and embodied knowledge) 的架構,將關於安全、跨界、公民權等地緣政治議題視為在身體、家戶、經濟市場,乃至國家等不同尺度上的互動。女性地緣政治學因此可被視為「一種批判的取徑,以及一套因狀況而異,在多重尺度(包含國家但不限於國家)運作的政治實踐」(Hyndman, 2003: 4)。
諸多女性主義地緣政治的研究特別關注跨界移動的議題,也就是尺度的運作與建構以及公民權的空間性(Walton- Roberts, 2004; Silvey, 2004)。此類研究探討國家及其他尺度的政治經濟因素促成的「移動的地緣政治」(Hyndman, 2003), 揭露個別的性別主體如何回應加諸己身的地緣政治實踐,以此跨越個人與地緣政治之間的鴻溝(Silvey, 2004)。如此的思維或說明了公民權乃是國家、市場以及公民社會之間的互動,或呈現出女性在多重尺度下反抗壓迫與剝削的政治過程,而非僅是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Staeheli, 2011; Yuval-Davis, 1997)。
就方法論而言,女性主義地緣政治學最重要的政治企圖之一即是關注體現的
知識(embodied epistemologies),也就是認為「知識是來自某處的片面觀點」
(Hyndman, 2004: 309),強調以批判的角度檢視當前居於主導地位的地緣政治學論述。學者們引用對照的敘事來凸顯,地緣政治腳本所規範的理解安全以及世界秩(失)序的方式之不足,便在於欠缺考慮平凡人的安全或者地緣政治受害者的敘事(Hyndman, 2004)。如德比里所言(Simon Dably),地緣政治學就是關於不同的故事以及空間的文化再現的衝突(1998: 297)。戮力彰顯那些被主流地緣政治學文獻隱藏、壓抑的觀點是女性主義地緣政治學長久以來的核心關懷,學者透過討論各式各樣的文化文本,諸如作家的非小說類書寫(Brickell, 2012; Tyner and Henkin, 2015)、新聞報導(Hyndman, 2004)、民族誌研究(Hiemstra, 2012; Casolo and Sapana, 2013)以及訪談(Smith, 2009)等等,嘗試提出另類的想像來挑戰主流地緣政治敘事的預設與主張。
本章受女性主義地緣政治學的啟發,以內地孕婦的移動為例,細究官方的地緣政治論述如何利用「意外公民」(accidental citizen)的比喻來討論公民權的議題及其操作上的邏輯,以此揭示港府在跨界生育觀光相關的移民政策的意義與影響。為了更具體地解讀內地孕婦及其背後的政治意涵,文章首先檢視香港將內地孕婦比喻為「蝗蟲」,如此帶有種族、性別偏見的語言修辭如何排除內地人為「意外的他者」,繼之聚焦香港居民的內地配偶的訪談故事,作為主流地緣政治敘事的對照。因生育觀光造成的醫療服務商品化影響了這些內地配偶的生育權,而將內地孕婦貶為蝗蟲的修辭學,並未將單非孕婦與雙非孕婦(配偶非香港居民)區分開來,暗指她們與雙非孕婦一樣是不可靠的中國人,而非自己人。

二、香港出生公民權的脈絡

1999 年與 2001 年港府兩度面對出生公民權爭議的治理危機。1999 年居港權爭議的重點在於港人內地子女是否擁有居港權。當時終審法院與港府對於《基本法》的居港權定義有不同詮釋,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子女無須經由內地政府機構審批即可獲居港權。1 此決議撼動了兩地政府對居港權的論述權,以及中央政府的審批權。面對港人內地子女造成的公民權治理衝擊,港府之後於 1999 年5 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基本法》對居港權的定義進行釋法,重新規範港人內地子女的居留權仍採行配額制,讓政府的入出境制度重新操控居港權。兩年後的莊豐源案,終審法院判定父母雙方皆非香港永久居民者在香港所生的子女擁有居港權。此案裁定後內地孕婦來港跨境生育的人數明顯升高,配偶非香港居民之內地孕婦,亦即所謂「雙非孕婦」大量湧現。然而,相較於 1999 年的案例, 此時港府不再向北京求助,而是透過人口政策與論述來因應內地孕婦港生子女的意外公民權。
值得注意的是,內地孕婦作為新興社會主體體現了經濟利益與人口治理之間的協商與衝突。奈爾斯(Peter Nyers)藉由「意外的公民」概念探討出生公民權政治主體之複雜意涵。911 之後美國積極反恐,移民政策緊縮,在此趨勢下,意外公民權的定義一再被用來貶抑因屬地主義取得身分的公民(如「錨孩子〔anchor baby〕一詞」)(2006: 24)。奈爾斯借用維希留(Paul Virilio)的「意外」概念分析公民權的政治主體,以屬地主義說明公民權的再製與撤銷涉及意外性的論述策略和技術。意外的公民權將非本地父母所生之子女定義為意外的政治主體,所謂「意外」隱含「出於偶然、不純正又可能對常規帶來災難性的例外。意外的公民是有名無實(非必要的)、短暫無常(非恆存本質)、具危險性(不可欲的)(undesirable)」。如此的定義可合理化公民權的撤銷。換言之,意外的公民實為「相對於純正公民
(essential citizen)的賤斥對應(abject counterpart)」(Nyers, 2006: 24)。此概念所凸顯的,並非公民和非公民的對立,而是被認定為不可或缺的純正公民與被貶抑為意外且可有可無者之差異。當擁有出生公民權者被界定為意外的他者,那麼個人與出生地的連結便可輕易被切割,公民權也就不再自然與先賦。
如果我們回到香港的狀況來看,當時的特首董建華回應 1999 年居港權的說
詞呈現了「意外」的修辭如何用來合理化特區政府的人口政策:

新移民來港將為香港帶來巨大壓力……因此而引發的社會問題和後果將會 嚴重影響香港的穩定和繁榮,是香港無法承受的……因此對的情況非常特殊, 在不得已之下才作出此決定〔請全國人大釋法〕(董建華,1999)。

綜觀此時港府的應對策略,是透過對意外公民權的重新界定化解危機,消解
(unmake)港人內地子女的居港權。這種「例外」(exceptional)之說,視港人內地子女為不受歡迎的公民,認為他們拖垮了人口素質與生活水平,因此需要以限

1 關於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協助解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條款所遇問題的報告,參見董建華(1999)。

定配額的方式核發永久居留權。特首「不得已」的決定實是以貶抑論述(pejorative discourse)指出港人內地子女對於香港社會產生的意外後果。以香港的利益為著眼點,意外的公民是社會的負資產,必須排除於外。換句話說,港府拒絕承認港人內地子女享有居港權,意外的說詞不僅賦予政府行使例外行政措施的合法性, 亦使港府重新掌握出生公民權的論述權。
有趣的是,到了 2011 年,當時的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了理解「意
外公民」的新說法:

我必須強調,政府並非鼓勵內地婦女來港產子,但這些港生兒童是香港永久居民,我們要正面看待他們,培育為有利香港的人力資源。為此,我們必須在相關的公共服務作好規劃,對來港定居或就學兒童的數字有更好的掌握
(曾蔭權,2011:12)。2

對照先前董建華的例外之說,曾在此以投機(speculation)的邏輯指出港人應分別看待內地孕婦與其港生子女,雖然不鼓勵內地婦女來港生育,但需將其港生子女視為潛在利益,可能提供香港高齡化社會所需的人口新血。港府利用人口政策的論述,以「出生地」區別內地孕婦與她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試圖藉由母子分離
(排除內地孕婦但接納其港生子女)的治理方式,緩解香港社會對內地孕婦問題的不滿。而此處所謂「有利」的意義,不僅是表面的人力資源來源,更是曾蔭權沒有明白指出的跨境生育收益。

三、內地孕婦:非符合資格人士與生育觀光消費者

探討香港的跨境生育觀光市場的形成之前,必須先釐清香港本地醫療資源如何與以營利為前提的觀光市場嫁接,使得非符合資格人士(non-eligible person)能以消費者的身分進用醫療資源。事實上,市場邏輯與醫療資源分配的關係,一直存在於香港的醫療系統中。周翠雯與余偉錦(Chau and Yu, 2003)指出,奉行不干預(laissez-faire)政策的香港政府,向來以剩餘主義(residualism)和市場原則
(market principle)處理醫療服務(199-200)。究其歷史,二次大戰後港英政府原無意為香港社會提供公共福利,直到六七暴動後,為平息當時社會對殖民政府的不滿,港府於 70 年代開始提供社會救助、公共房屋等福利政策,並於 1974 年加強公共醫療服務(202)。目前香港的醫療系統主要奠基於所謂「雙醫療經濟」(dual medical economy),亦即由政府補貼的非營利(non-profit)機構和政府直接管理的醫院提供超過 92%的臨床醫療服務,另由私人診所提供 76%的非臨床服務(R. Chan, 2011: 18-19)。雖然港英政府提供大部分的臨床醫療服務,但政府再三強調滿足人民醫療需求的政策有其補助性質,面臨公共醫療經費上漲時,也一直以「用者自付」(user pays)為由漲價,說服公眾接受醫療收費的調整(Chau and Yu, 2003:

2 〈繼往開來〉,《二○一一至一二年施政報告》,參見曾蔭權(2011)。

202-203)。特區政府成立後,金融風暴等經濟衰退現象造成財政赤字,更促使政府提出醫療改革以刪減醫療開支(203-204)。2002 年提出增加個人醫療收費,同時表示日後將讓有需要的使用者負擔較高的醫療費用(204)。另一方面,改革亦試圖強化市場邏輯在醫療資源分配的重要性(206)。透過剩餘主義和市場化的操作,香港政府自視為資本市場的守護者,對醫療服務的發展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港府以「用者自付」的說詞強調剩餘主義與市場化對醫療收費重要性的論述,
指向了醫療福利的政治性,在於醫療資源長期面臨分配原則的爭議問題。陳國康
(R. Chan, 2011)的研究指出了問題的癥結。香港醫療系統的最終決定因素是社會價值(societal values)。然而現行系統將納稅者與使用者兩分──支撐公共醫療系統的付費者主要是前往私立醫院消費的中上階層,而享用公共醫療資源的則為納稅較少的中下階層。這最終導致納稅者與使用者之間的對立,尤其在金融危機之後,中產階級開始對於支付更多稅款來支撐醫療補助或醫療保險益發不滿(23)。在社會缺乏凝聚力,公民對政府治理的公平性有所懷疑之際,醫療福利政策造成的社會價值衝突也就越發激烈。
陳國康透過醫療財政改革分析醫療資源分配的政治性,指出醫療資源分配與 政策涉及「納稅者」和「使用者」的社會位階與價值分配。前任特首曾蔭權以「把握粵港合作的機遇」為由,推動包括醫療產業在內的六項優勢產業的案例,可供我們進一步討論上述「納稅者」和「使用者」的社會關係──亦即,當使用者並非本地公民而是跨境而來的消費者時,「用者自付」的說詞是否足以說服大眾接 受市場邏輯作為公、私立醫療資源分配的原則?又可能造成怎樣的社會價值衝突? 曾蔭權 2009 年的施政報告中,針對醫療產業發展的說法是:「香港有能力吸引周 邊地區居民使用本地的醫療服務,內地居民來港日益便利,為香港的醫療服務提供客源。政府繼續提供土地,推動私立醫院的發展,並鼓勵公私立醫療機構合作。」
3 他將醫療服務視為產業,顯示醫療服務的客源已經延伸至本地公民範圍以外的
「周邊地區」,尤其強調「內地旅客」此一「客源」,讓內地居民以消費者的身分進用香港本地的醫療資源。換言之,跨境流動的開放產生了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地緣親近性,內地旅客成為醫療市場重點開拓的客源。有鑑於此,特區政府決定推動私立醫院的發展,亦於同年底批出四處土地興建私立醫院,並考慮讓私人土地改作醫療用途。4 曾蔭權出任兩任特首以來,私立醫院的病床數由 2006 年的3,122 張上升至 2012 年的約 4,000 張,加上任內批准 3 所現有私立醫院擴建或重建,工程完成後讓私立醫院病床由原來的 4,000 張增加到 4,910 張,增幅約 1/4。
5 雖然輿論普遍認為曾蔭權推動的醫療產業發展的成效有限,下一任特首梁振英任內甚至將前朝批出的一處私立醫院土地改為住宅用地,但隨著赴港產子的內地孕婦人數不斷增加,曾蔭權強調的邊境開放所帶來的地緣親近性,的確為當時香港私立醫院帶來可觀的收益。

3〈曾蔭權:發展六項優勢產業〉(2009);〈內地孕婦使用本地產科服務〉(2012);〈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報告〉(2012)。
4 〈撥四幅土地建私家醫院〉(2009)。
5 〈公營及私營醫療服務的角色及發展〉(2013);〈本港私營醫院的發展〉(2012)。

隨著內地孕婦以消費者的身分使用香港醫療資源,香港醫療服務對象除了包含納稅者和使用者在內的本地居民以外,也透過「用者自付」的市場邏輯,重新定義醫療服務系統內的「消費者」身分,讓香港醫療市場跨境涵蓋中國內地的非符合資格居民,中國內地亦隨之成為香港醫療產業化的重要市場。為了化解這類消費者不符合資格的身分爭議,香港政府引進私立醫院的收費標準來合理化不符合資格的「消費者」之進用權。
港府將香港/內地孕婦分為「符合/非符合」資格人士,並在如此的分類基礎上收取不同的生育費用,藉此重新分配醫療資源──香港孕婦擁有公立醫院生產的優先權,內地孕婦則須負擔高額的私立醫院費用。非符合資格人士產婦原指所謂「雙非孕婦」。但 2003 年公布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建議應規定只有在香港住滿 7 年的永久居民才有資格享用公共醫療服務,並優先針對雙程證持有人實施這項限制(人口專責小組,2003)。醫院管理局(以下簡稱醫管局)也依據報告書的建議,修訂符合資格人士的條件,定義港人內地配偶如使用雙程證且居港不滿 7 年者為「非符合資格人士」,並調整每日的公立住院費用。6
相對於純正公民的香港居民,內地孕婦是不具享用香港公共資源權利的外來者。「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身分合理化了政府對醫療服務資源的治理措施,包括公私立醫院分流的價差制訂與配額制度,此舉又間接造成了醫療資源分配的市場化,使內地孕婦成為生育觀光的消費者。2005 年起港府以市場成本取代政府補貼機制,大幅調漲「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公共醫療服務的費用。提出「確保本港孕婦可在公立醫院獲得妥善的服務」(〈醫院收費──非符合資格人士和私家服務病人〉,2005:段落 6〔A〕)之說,將公立醫院非符合資格產婦的產科服務費用提高至 20,000 元,強調這是以實行回收成本的原則所實施的收費標準(〈醫院收費
──非符合資格人士和私家服務病人〉,2005)。2007 年更以「減低非符合資格人士產婦不接受產前檢查的誘因」為由,將內地孕婦於公立醫院分娩的費用區分為定價 39,000 元的預約價和 48,000 元的未經預約價。醫管局明白指出,收費的標準「參考了私立醫院的收費,包括私家醫生的收費,使非符合資格人士不會受較低收費吸引而選擇使用公立醫院」(〈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報告〉,2012:段落 8)。
分娩收費之調整促成了內地孕婦的分流治理。一方面,港府縮小公、私立醫院收費的差距,以鼓勵內地孕婦前往私立醫院分娩。同時,公立醫院未預約價所額外徵收的 9,000 元亦促使內地孕婦選擇較便宜的「預約入院」,減少未經預約而前往公立醫院分娩的機率。換言之,港府的治理政策是以價差控制「誘因」,減低公立醫院對內地孕婦的吸引力,透過減少公私立醫院分娩收費的價差,將內地孕婦分流至私立醫院。這項政策造成前往私立醫院分娩的內地孕婦人數大幅上升。


6 關於醫院管理局對(非)符合資格人士的定義,詳見〈立法會十六題: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公營醫療服務〉(2012)。相關報導亦可參見〈無標題〔2007 年 4 月 30 日衞生事務委員會「進一步討論配偶為香港居民的非符合資格人士的產科服務收費」特別會議討論文件〕〉(2007)以及〈非本地婦衝急症今起收 9 萬〉(2012)。

7 除了以「非符合資格人士」之身分否定內地孕婦使用公共醫療資源的資格,並藉縮小收費差距鼓勵其至私立醫院,港府更從 2008 年起數度宣布暫停公立醫院接收內地孕婦,且分別對公、私立醫院設立配額,8 限制她們前往公立醫院分娩。限定公立醫院接收內地孕婦名額的政策將公立醫院的內地孕婦分娩人數控制於10,000 人左右。以 2011 年為例,赴港分娩的內地孕婦中,只有 10,481 人前往公立醫院分娩,有 33,465 名選擇了私立醫院(〈非本地孕婦港分娩的最新安排〉, 2012)。
公私立醫院資源分流是港府管理跨境生育的具體作為,但以市場的邏輯來分配醫療資源的結果,使得內地孕婦只要負擔得起私立醫院的高額收費便可在港生產。換言之,分流的結果並未真正大幅減少跨境生育,9反而間接促使內地孕婦持續湧入。如此一來,內地孕婦為香港的觀光業、面臨出生率下降危機的香港婦產科,皆帶來高度的發展潛力,也連帶帶動相關機構、臍帶血與婦產科產業的興起。
10 香港和珠三角的相關產業陸續推出所謂「一條龍」(one-stop)與「套餐服務」, 從中獲得可觀利益。
「一條龍」與「套餐服務」皆是觀光旅遊的語言,內容即是生育觀光的具體操作方式。在此過程中,內地孕婦是生育觀光的消費者,出生公民權則是可供交易的商品。「一條龍」主要是指珠三角的仲介或醫療機構與香港醫院合作,負責安排打點內地孕婦到港生產的整個流程,包括向香港醫生預約產檢、確認訂金與交付流程、安排通關及在港的交通工具與旅宿、入院報到、申請出生證明及回港證與回鄉證等,並在孕婦產子歸國後寄回相關文件檔案。 11例如,深圳和美婦兒醫院宣稱與香港在地醫療諮詢公司密切合作,提供專業醫護人員陪同內地孕婦經歷全部流程。除此之外,他們經香港婦產醫院認可,可提供港醫診療服務的優先登記權。12這類「一條龍」服務從公寓套房、醫院產房到接駁車,皆提供經濟型、


7 政府統計數字顯示,2002 年有 8,506 名內地孕婦赴港分娩,其中 8,200 名前往公立醫院。港府於 2005 年 9 月和 2007 年 1 月分別調漲公立醫院對非符合資格產婦的產科服務收費後,雖然整體前往香港分娩的內地孕婦人婦仍由 2005 年的 19,538 人大幅上升到 2006 年的 26,132 人和2007 年的 27,574 人,但其中前往公立醫院的內地孕婦人數不升反降,由 2005 年的 13,826 人減少至 2006 年的 11,945 人和 2007 年的 8,627 人(〈配偶為香港居民的內地婦女使用本地產科服務〉,2012)。
8醫管局於 2008 年 8 月以「預留足夠名額予本地孕婦」為由,宣布公立醫院暫停接受內地孕婦預約 9 至 12 月的分娩服務(〈公立醫院暫停接受非本地孕婦預約分娩〉,2008);接著在 2009
年 10 月、2011 年 4 月再次宣布暫停內地孕婦預約該年公立醫院的分娩服務(〈公立醫院暫停接受非本地孕婦預約〉,2009;〈公立醫院停止非本地孕婦預約今年分娩〉,2011)。2011 年 6 月,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公布與私立醫院就 2012 年的內地孕婦配額達成共識,公立醫院僅收
3,400 名內地孕婦,私立醫院則收 31,000 人(楊玉珠,2011)。而梁振英於 2012 年 3 月當選為候任特首後,宣布 2013 年雙非來港分娩的配額應為「零」(陳正怡、張聲慧,2012),亦即不再接受內地孕婦赴港分娩,這也使得公私立醫院在 2013 年均停止內地孕婦的預約。
9參見〈內地孕婦赴港生子新政今起實施費用高達 9 萬元〉(2007)。
10香港某私立醫院的護理長 A 女士受訪時表示:「香港的生育率很低,我們(婦產科)必須指望內地孕婦。如果沒有這些內地孕婦,我很早以前就要退休了。」(田野筆記,2011)
11參見仁安寶貝(無日期 a)。
12參見深圳和美婦兒醫院(無日期)。

豪華型與總統級等不同價位選擇。 13例如,有媒體報導內地孕婦所租用的香港公寓,有人員前往打掃,提供「好似酒店一樣」的服務,供孕婦赴港分娩坐月子之用(梁美寶,2011)。有些保險代理人更積極擴展服務,除了幫忙內地孕婦預訂產房,也同時推銷產婦投資下一代的教育基金(〈探射燈:保險代理攻占入境處拉客〉,2012)。透過仲介與醫療機構提供的一條龍服務,內地孕婦的消費者身分中介、連結了醫療中心、旅遊住宿、產後護理、保險與其他相關產業。
除了仲介業者的「一條龍」之外,類似的套裝服務亦出現於香港公、私立醫院的產科安排中。港府規定非符合資格人士來港生子,必須接受所謂套餐式的產科服務,亦即三天兩夜的分娩消費項目,包括一次產前檢查服務、分娩服務以及普通病房首 3 日(即留宿兩晚)的住院服務費用。一方面是為了確保公立醫院的
「合理回收成本」(嚴敏慧,2011),再者是聲稱有內地孕婦深夜闖進公立醫院急診室,生產後便自行出院,3 天的住院期間可減少產後併發感染的風險(劉慧卿, 2011)。如此的法令賦予醫院販售生育觀光套裝行程的正當性。產科服務與消費的結合,讓私立醫院拓展跨境生產的市場活動,成為婦產科重要的收入來源。於是可見香港的私立醫院紛紛提供客製化生產的服務。以仁安醫院為例,產科服務包含了「瑤柱蛋白薑飯」、「產後護理指導雷射光碟」等產後護理,14 孕婦更可透過額外付費指定生產時間。15 隨著私立醫院提供越來越多無關醫療的服務,內地孕婦不僅需付出更高的費用,也讓套餐服務超越了所謂「回收成本」以及確保生產安全的保證,走向更為觀光化的趨勢。總體而言,港府近 10 年的治理政策促使多數內地孕婦前往私立醫院生產,但此舉並未有效遏阻跨境生育,而是推動生育觀光的發展。旨在保護公共資源的治理政策,實際上促進了商業利益的積累。
圖 1 福州的赴港產子一條龍服務廣告資料來源:胡賁、錢小敏、藍倪(2010)。


13參見仁安寶貝(無日期 b)。
14參見仁安醫院(2011)。
15本章的兩位受訪者 A 女士(香港某私立醫院的護理長)與 B 小姐(來自廣東的雙非孕婦)皆表示,能夠挑選吉時生產是內地孕婦選擇在香港生產的主要理由之一(田野筆記,2011)。

如上所述,官方採行的治理政策中對「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規定隱含了市場邏輯。特區政府以「用者自付」的市場消費邏輯重新定義「內地孕婦」的進用權, 除了為私立醫療市場帶來可觀的收益,其跨境流動的操作也讓醫療福利的政治性變得更複雜。在公民身分的邏輯裡,邊界劃分了「本地人」(符合資格)和「境外者」(非符合資格)的使用者身分定義,為醫療資源的分配提供了進用權的規範。前文提及關於納稅者和使用者之間的對立,基本上是就「本地人」的資格來看醫療福利的分配所隱含的階級利益衝突。但隨著邊境開放並讓香港境外的內地孕婦以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身分赴港分娩,生育觀光帶來的跨境消費者身分,讓原來不符合在港生育資格的內地孕婦獲得赴港分娩的權利,以較本地居民高昂的費用,指認其原來在公民邏輯中的「不符合資格」身分。換言之,內地孕婦既是香港政府就公民權定義下的不符合資格者,亦是資本主義邏輯中合法的跨境消費者, 這使得內地孕婦的醫療資源進用資格變得矛盾曖昧,也因此難以定義其社會價值以及對香港的貢獻。當然,除了內地居民之外,也有其他國家的居民因異地通婚等原因赴港分娩,這些外地人同時是以非符合資格的身分,繳付較本地人高昂的費用,享用香港本地的醫療資源分娩。那麼為何只有內地居民跨境赴港分娩,似乎才引起醫療福利使用資格上的重大爭議?這涉及了政權移交中國後,香港社會與中國政權之間的政治分歧,影響本地社會普遍質疑特區政府治理中港跨境流動的合法性,其中包括醫療資源的分配。如此的張力同時反映在民間對跨境生育的態度上──當特區政府以市場邏輯合理化不符合公民身分的內地孕婦赴港分娩 的權利,香港社會的回應是藉由文化公民的身分否定內地孕婦的消費者資格。
換言之,除了經濟邏輯,對於意外公民的想像亦涉及排他政治與打造新興社會主體的階序差異。上述的治理政策顯示了經濟論述如何將意外公民權自然化為政府控制的商品。仔細來說,香港內地孕婦論述的核心是文化公民權的邏輯。此處所言之文化公民權乃援引人類學家的研究,意指取決於主流文化標準的歸屬方式(Ong, 1999)。羅麗莎視文化公民權為奠基於約定俗成的集體情感與文化邏輯所形成之主體化及伴隨的吸納與排除機制,進而決定社會是否接受尋求加入其中的外來者(Rofel, 2007: 95)。在分類定義公民權時,香港政府與媒體皆挪用了文化歸屬與道德論述來再現他者,借用道德權威來貶抑非符合資格孕婦並切割其與香港社會的緊密關聯。正如普拉特(Geraldine Pratt)所言,母性論述通常是在高度道德與倫理的框架底下運作(2009: 3)。這類貶抑內地孕婦的論述往往圍繞著
「有問題的母親」如此的刻板形象。舉例而言,前述「非符合資格人士」必須接受公、私立醫院的分娩套餐服務的規定,以及提高未經預約至公立醫院急診生產的費用,政府均以確保孕婦母子安全為由,間接暗示了內地孕婦無視生產的風險與自身及子女的安危,是不負責任的母親。媒體報導更直接將內地孕婦的形象再現為臨盆急衝急診室、規避產檢、投機大膽,譴責她們隨性魯莽、缺乏生育常識, 為了爭取香港公民權更可能不顧生產安全與胎兒健康。如此冒險的結果不僅容易生下有缺陷的嬰兒,亦可能危及醫護人員的安全,因而被媒體視為香港醫院沉重

的負擔。16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以消費邏輯主導的治理語言中,並不強調非符合資格人士之「內地」身分,內地孕婦僅是在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下,因其非符合資格之身分,必須以高價購買香港之醫療服務。然而,作為消費者的孕婦,其身體仍受港府的管理與規範,當政策需要合理化對孕婦生命政治的監控時,內地孕婦的身體與身分指涉便以貶抑的形象出現。舉例來說,上述 2007 年大幅調漲收費的說詞是「減低非符合資格人士產婦不接受產前檢查的誘因」(〈醫療收費〉,無日期: 段落丙),對於沒有預約而經急診入公立醫院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政府以「防截外來孕婦,在臨盆一刻才趕到急症室求診的危險行為」為由(〈婦產服務和入境新措施細節公布〉,2007:段落 2),規定必須繳交 48,000 元。醫院的套餐服務政策的訂定則是由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指出有非符合資格產婦午夜到公立醫院的急診室求診,之後違反醫生勸告,在嬰兒出生後立即出院,導致分娩過程出現併發症的風險大為增加(〈醫院收費──非符合資格人士和私家服務病人〉,2005)。雖然官方並未提供未接受產檢或者產生併發症的孕婦人數,但政策明白指出外來孕婦在港消費醫療服務的身體充滿危險與不確定,因此需要受到嚴格管控。而規範的方式便是加強醫院對孕婦產前產後的監測照護,此舉也等同於增加其跨境生育的消費項目。同時,即使政策沒有明指「內地」兩字,而是用「非符合資格人士」與「外來孕婦」一語替代,然而指涉之對象昭然若揭。
媒體論述中不及格的母親到了激進的本土論述中進一步被去人性化,成了侵害香港居民公共資源的「蝗蟲」,將內地孕婦與意外的公民比喻為蝗禍天災。傾瀉於蝗蟲論之仇恨情緒使自我與他者的區隔被進階概括為我群與他群的心理界線。除了導論中提及的高登網民抗議雙非孕婦的海報,另一個明顯的例子是臉書
社群「反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10 萬人 Like 俾政府睇!」。這個成立於 2011 年的網路社群強調港媽優先、港人優先的權利,認為涉及生育及教育子女時,必須一切以當地為重。該社群的臉書貼文顯示,中港之間多年來的緊張關係透過內地孕婦議題具體浮現,包括對大陸人士跨境生育、搶購奶粉、賣水貨等現象的種種不滿。他們主張控制內地孕婦入境以防止中國蝗蟲侵擾、捍衛自身文明,並確保下一代的健全發展及當地居民應有的權益。
蝗蟲修辭的效力亦擴及內地孕婦港生子女,指其為「蟲卵」,未來將造成香港社會價值觀「扭曲」。2011 年由香港高登論壇音樂台的網友所改編的歌曲〈蝗蟲天下〉,歌詞批評內地人為掠奪香港資源的蝗蟲,其愛喧譁、不守秩序、闖邊境、占地盤的亂港行徑,使得香港的未來堪憂。17此曲一出獲得香港民眾廣大迴響。其中一段歌詞明白諷刺跨境生育的現象。蝗蟲修辭不僅強調蝗蟲本身掠奪資源的天性,亦結合其他害蟲常有的負面特質與想像(如寄生特性和異形樣貌),形容內地孕婦為侵占香港資源的懷胎怪物。歌詞透過蝗蟲蟲卵的隱喻,將內地孕

16參見于令華(2010);〈愛滋內地婦衝閘危及醫護〉(2012)。
17參見 AUMAN(2011)。

婦腹中具居港權之公民身分的胎兒與出生地分離,視其本質上為母體的延續── 有其母必有其子,蝗蟲之子皆為蝗蟲。這些在香港繁衍後代的蝗蟲,不僅攫取資源,更可能洗腦香港人,貽害後代。在蝗蟲修辭的邏輯下,內地孕婦不僅被問題化為資源掠奪者,更昭示了香港社會價值觀將逐漸「內地化」,而成為港人恐懼與憎恨的對象。

四、看見單非孕婦/港人內地配偶

當雙非孕婦有了跨境生育的新選擇,那些嫁給香港丈夫的內地女性卻發現香港政府對生育權的分配機制對她們十分不利。這些「單非」母親不僅在政府主導的生育權上是不完整的政治主體,就輿論而言,強調純正公民(本地孕婦)與意外公民(內地孕婦)壁壘分明的本土論述若不是忽視單非與雙非的差別,對其視而不見,便是指責她們嫁給香港人只是為了滿足物質慾望。以下本章將概述港府取消單非孕婦在港生育合法性的地緣政治操作對孕婦造成的影響,進而分析單非母親的故事來體現女性主義地緣政治關注的「個人與國家政策互動方式的策略」
(Hiemstra, 2012: 296)。
如果說前述中產階級的雙非孕婦是透過生育觀光購買出生公民權,港人內地配偶則是被迫付費行使其生育權。港人的內地子女遵行屬血主義,需以單程證申請居港權,過程往往需要經過數年的漫長等待。因此,中港家庭通常優先選擇於香港生產以加速家庭成員團聚。港府將港人內地配偶同樣定義為非符合資格人士, 此舉切割了港人配偶及其腹中胎兒與香港的親屬連結,不僅指涉婚姻移民的內地妻子本身為不可欲的意外公民,其腹中胎兒若於內地出生(港人內地子女)也將成為不純正的意外公民。
公立醫院於 2005 與 2007 年陸續調漲非本地孕婦的分娩費用之後,港人內地配偶在此政策下亦成為觀光生育的消費者。近年政府限制公立醫院接收內地孕婦的配額,導致港人內地配偶在公立醫院停止非本地孕婦預約後,只能前往私立醫院分娩。數據顯示,單非孕婦於公立醫院分娩的嬰兒數由 2004 年的 8,203 人逐年
減少到 2007 年的 3,817 人,之後也一直維持在 3,000 多人左右(〈配偶為香港居民的內地婦女使用本地產科服務〉,2012)。此數字意味多數港人內地配偶只能在收費更高的私立醫院生產,某種程度反映了高昂的費用是中港家庭選擇在港分娩的經濟負擔,也呼應當時部分媒體的報導,述說中港家庭因分娩費高漲致使生活陷入困境。18 不僅如此,分娩費用調漲政策甚至迫使中港家庭在生命與金錢之間做抉擇。有些中港家庭在經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無法負擔每次 700 元的產前檢查費用,或為了存夠公立醫院預約分娩費用所需的 39,000 元,常未能按規定做定期產檢。換句話說,調漲政策直接造成港人內地配偶的生產風險並連帶影響胎兒

18例如伍瑋瑋(2007);黃綺琴、邵瑞珊(2007);〈三萬九分娩費多向親友賒借〉(2007);吳志森(2008)。此外,港府於 2011 年發表統計調查,顯示單、雙非家庭在香港的社會、經濟地位有明顯差異,參見〈內地女性在香港所生的嬰兒〉(2011)。

的優生保健(曹疏影、鄧小樺,2008:37)。儘管如此,政府仍以「締結跨境婚姻的夫婦有責任就其醫療需要做出適當的安排」為由(〈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報告〉,2012:段落 22),拒絕對港人內地配偶採用有別於內地孕婦的收費規定,以及對這類家庭提供醫療服務的資助。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周一嶽解釋:「香港的醫院制度,與很多外國的公立醫療制度一樣,針對照顧本地即香港居民……如非在特別情況下,公立(醫療)系統不會接收這麼多屬香港市民以外身分的產婦。」(〈食物及衛生局局長談塑化劑、大腸桿菌及產科服務〉,2011: 段落 17)亦即,如欲獲得(優先的)公共資源或是生產服務,就必須具備相對的資格──香港公民的身分。周表示內地孕婦「可選擇在居住的地方即內地分娩……若她們長期居於(內地)家中,或有家人照顧,這對她們的健康更有保障」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談產科服務及猩紅熱〉,2011:段落 16)。政府將跨境婚姻家庭對醫療補助的需求視為「個人責任」,基於港人內地妻子尚無居港權,否認她們與港人丈夫和家庭的親屬關係,同時否定她們對公共醫療資源的進用權,以及於香港公立醫院分娩的權利。在缺乏公共醫療和社會福利的支援下,跨境婚姻中的內地孕婦只能選擇返回內地分娩,或是以消費者的身分購買較本地人昂貴的香港公立醫院服務,甚至更高價的私人醫療。儘管港府決定於 2012 年安排提供香港內地配偶生產的私立醫院,這些私立醫院的相關服務仍然要價港幣 80,000 到100,000 元,與其他非符合資格產婦在公立醫院所需付出的港幣 39,000 元有重大價差。總體而言,港府忽視雙非家庭與港人內地配偶的差異,以非符合資格人士身分的定義,作為人口政策的論述依據,對所有內地孕婦制訂無差異的單一分娩費用,不僅變相鼓勵經濟充裕的雙非家庭選擇來港生育、消費出生公民權,同時亦剝奪了港人內地配偶生育權之社會福利保障,更可能對來自基層的單非家庭造成生活上的壓迫。19
如前所述,統計數據顯示了中港家庭的單非孕婦選擇在香港生育時要面對的龐大經濟負擔。有些必須借錢才能負擔生產所需的收費,亦有孕婦為了省錢逃避產前檢查。媒體報導指出了單非孕婦身為產科服務「不符合資格」的使用者所陷入的龐大經濟壓力,但這些報導並非從單非孕婦的經驗與感受來探討經濟問題以及社會排擠所造成的影響。有別於一般媒體報導,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所出版的
《是她也是你和我:準來港女性訪談錄》透過訪談,再現了新移民女性的生育經驗與身為單非孕婦的感受。本書由 10 位準來港女性受訪、10 位香港女性作家訪談撰寫。旨在揭示加諸準來港女性身上的各種不正義(歧視性的政策、經濟弱勢與父權),並訴求寰宇主義社會好客包容的理想。作者群不僅致力重述婦女們的種種經歷,更試圖理解內地婦女在香港的處境下,內心的情緒及感受。訪談的框架是以訪談者與受訪者之間的姊妹情誼(sisterhood)為基礎,從而建立情感聯繫

19羅婉禎(2008)指出,(靠收費調漲)的政策無法減少經濟充裕的內地孕婦來港生育的數目
(3) 。但卻為來自基層的單非孕婦帶來壓力,一方面,她們欠缺經費而無法做產前檢查,影響母體與胎兒安全;另一方面,政策迫使她們選擇逾期居留或隱匿懷胎等到最後關頭入院生產,造成許多悲劇
(4) 。

與信任。如其書名所示,本書是訪談雙方的親密對話,因互相信任而能暢所欲言。此處姊妹情誼的概念與其說是面對共同壓迫下形成的政治結盟策略,更像是彼此之間情感/情緒的交流與交換,以緊密、深入的方式來重新理解並且真正關懷身處完全不同社經背景下的對方。20 如編者所言,「多位訪問者提到自己是個普通的香港未婚女子,而極力希望接近和了解已婚、背景和教育程度迥異、有極端遭遇的被訪準來港婦女──誠實承認陌生,而熱切關懷。」(16)如此的訪問方式在方法上的重要意義在於不僅關注訪談者清楚表達認知的部分,同時貼近訪談者與受訪者的情感狀態。換言之,訪談本身被雙方體驗為溝通交流(communion) 而非傳統一問一答、充滿雄性「征服」意涵的對談形式(Ezzy,2010)。
為了達成「姊妹」間對話形成的共同理解與情感交流,這些訪談常常讓受訪者的情感從不開心與失落轉化為自我肯定與希望,如此的轉化敘事一般始於來港女性面臨的困境,描述她們歷經千辛萬苦終能在香港社會立足。在聚焦內地女性心路歷程的「類成長」(quasi-bildungsroman)小說中,移民故事的開展既是承認內地女性的權利的過程,也提供了香港訪談者重新看待自我和香港這座都市的機會。例如 20 出頭的媒體人黃靜採訪了同樣年輕的內地配偶平平,在〈得到自由, 抑或幻影〉一篇中娓娓道來平平的故事。平平未能在內地取得婚姻許可(marriage license),於是懷著八個月的身孕搭乘貨車偷渡來港,之後藏匿在丈夫家中待產。一直到在當地醫院急診室產下兒子之前,平平都活在恐懼之中。產後的平平在域多利監獄中度過一段憂鬱的時光。作為一個在香港入獄的非法移民,平平起初感到羞辱和害怕,但 6 年來她設法從兒子的成長得到慰藉,並開始在香港上課與求職。訪談者來回比對平平和自己母親的人生,試圖理解平平不平常的經歷的意義。在 1960 年代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港英政府採行抵壘政策,許多內地移民獲准落腳香港,黃媽媽也是眾多逃港者的一員。黃靜對平平訴說自己母親的故事,告訴她偷渡來港過往並非罪惡之事,取得香港身分是抵壘勝出後應得之賞(86)。 值得注意的是,訪談期間兩人之間出現了緊張關係──黃靜一度難以理解平平如何能從如此深刻的傷口復原,也因她急遽的情緒起伏感到困惑。平平時而在先生以及新生兒身旁痛哭,時而又表示自己並非弱女子而是堅強的母親。疑惑不解之際,黃靜再一次回想起母親的韌性:「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但同時又想起自己的媽媽,其實也是這樣──為了照顧我,她的復原能力也是自主而神奇的。」(87) 這讓她對受訪者的情緒反應抱持開放的心態,而非套用刻板印象,將平平視為誇大自身經歷的不可靠的敘事者。故事的結尾凸顯了移情(empathy)的作用與訪談者的反身性思考。黃靜試圖理解,平平自視為香港的獨立女性,「獨立」的意義為何?或者說,對這些新香港母親來說,自由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平平努力地找尋一份好工作來贏得社會的認可,但黃靜困惑的是在香港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和傳統式家庭性別分工的壓力下,平平還能享有什麼樣的自由?內地女性的故事也促使訪談者反思自己的人生:「〔以一個〕在香港出生成長的我,在媒體做事的二十多歲女子,『自由為何總像幻影』這個問題,從來亦都是嚴苛的。」(91)某種程

20關於以姊妹情誼作為女人之間政治連帶的有效模式的激烈論戰,參見胡克斯(hooks,1984)。

度來說,黃靜筆下平平的故事為我們示範了主體與他者之間如何透過「認知到彼

此相同與相異之處的一刻」達到「溝通交流」的訪談經驗(Ezzy, 2010: 164)。

關於內地孕婦的主流論述往往充斥著陽剛且父權的隱喻──前述曾蔭權施政報告對意外公民的說法正是建立在父權邏輯的前提上,近似「要子不要母」的行徑;本土派蝗蟲論的內涵亦不乏男性的憂患與焦慮。然而,《訪談錄》中深入情感/情緒和身體面向的女性主義跨界敘事,描繪出準來港女性生活經驗的具體輪廓,為內地孕婦提供了主流說法之外的詮釋。另一方面,這些訪談呈現出更為複雜而細緻的敘事──內地孕婦作為「邊緣的圈內人」(marginal insiders)(Lan, 2003), 亦即,她們受婚姻法承認為香港社會的成員,但同時被雙程證和生育法令排除於香港社會之外。這些邊緣的圈內人是社會中不穩定的主體(precarious subject),無法工作,且深受經濟、婚姻與法律變動的影響。例如,阿瑩的故事呈現了內地女性如何落入被排除的情境。阿瑩是來自中國農村的年輕女孩,香港丈夫在兒子一歲半時病逝。突然的喪偶代表她無法繼續申請單程證,也失去了在香港生活所需的經濟支持。雖然她的兒子是香港合法居民,但身為單非寡婦,除非兒子罹患重大疾病(例如精神疾病)或者她年滿 60 歲,單程證的依親規定不適用於阿瑩。假如阿瑩無法續留香港,她的兒子便會被送到香港的孤兒院。在另一個案例中,雪晴由於和香港夫家的關係不睦,她希望與丈夫離婚,並將女兒帶回內地撫養。然而她單非母親的身分使得雪晴一旦離婚就會失去她的女兒。除非雪晴取得單程證,家事法院才會承認她擁有女兒的監護權。如果雪晴不顧一切逕自將女兒帶回內地,她將被控綁架子女(parental kidnapping)的罪名。

新的產科定價使得書中多數孕婦對其經濟處境焦慮不安,有些無法負擔定期產檢的費用,有些即使胎兒似乎有些異狀,也因為經濟考量而選擇不去醫院進一步檢查。阿芬和阿怡便面對了類似的狀況。阿芬懷孕時,生產的費用還是港幣20,000 元,但 2007 年這個中港家庭發現他們必須購買價值港幣 39,000 元的全套產科服務。阿芬盡其所能地借錢來支付醫療費用,但困難還不止於此。由於套餐的費用只包含三天兩夜,為了避免額外被收取每日 3,300 元的超時費,阿芬忍耐產前的疼痛一整天才趕去醫院,以確保生產的時間不會超時(74)。阿怡就沒那麼幸運了,她和她的丈夫辛苦工作,為第一胎存了 20,000 元港幣,但就像許多單非孕婦,新的生產費用造成夫妻倆龐大的壓力,因為沒有多餘的錢在胎兒出現異狀時及早檢查,阿怡後來還是失去了她的孩子(37)。訪談者藉由這些故事指出政府制訂的懲罰性價格實際上只懲罰了窮人而非富人,以價制量的政策並非僅影響外來的雙非夫妻,更是讓中港家庭蒙受其害。這些描述強韌的倖存者所遭遇的痛苦和不公的故事在某種程度上類似伯蘭特(Lauren Berlant)所謂的「殘酷的樂觀主義」(cruel optimism),也就是「情感上對所謂『美好的生活』的依附,而這種生活對大多數人來說,往往既是使主體筋疲力盡的糟糕生活,卻又同時讓他們感受到生活中的可能性」(2011: 27)。這種「殘酷的樂觀主義」體現了編者所定義的內地女性的雙重意象──「受害者與生活的勇士」(16)。然而不能忽略的是,如此的雙重意象並非毫無問題,殘酷的樂觀主義指向訪談和再現這些社會中的邊

 

緣圈內人時所面對的困境,亦即,我們該如何藉由承認他者的能動性和揭露結構的限制來感動(和培力)讀者,但又不迷信正義和同情(compassion),或者像艾哈邁德所提醒的,不至於過度再現他們的痛苦(Ahmed, 2004a: 35)?

 

五、提升能見度及其挑戰

 

為了改變單非女性在主流媒體上的負面形象,《訪談錄》的作者們希望能扮演受訪者的姊妹與她們溝通交流。如此的訪談策略一方面鼓勵邊緣社會主體敞開心胸,吐露她們對美好生活的情感依附,亦即內地女性的香港夢。然而,並非書中所有訪談都能有效地達到預期的使命與目的,其中或隱含天真的人道主義,或近似於傳教故事。過於簡化的道德命題與自命為正義的化身雖情有可原,卻可能無助於扭轉單非女性的形象。

如此的再現困境可見於〈隔壁的盲山〉,訪談者謝旭雯在此描述內地配偶雪晴的故事。雪晴是個年輕女孩,她說在和香港丈夫結婚之前不知他離過婚且有成年子女。在懷孕期間,她飽受丈夫與當初同去內地哄騙她嫁來香港的婆婆虐待。在疏離的家庭與陌生的城市中備感孤獨的雪晴,只能捧著大肚子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遊🗎,晚上就睡在公園,盡可能避免待在家中。生產時,由於夫家拒絕付錢讓她多留幾天,她別無選擇地在產後第三天出院,但其實即使是這樣他們也已經花了港幣 39,000 元(45-46)。儘管面對的困難絲毫沒有減少的跡象,雪晴表現得冷靜而堅強。訪談者對雪晴訴說自己經歷時的超然態度印象深刻:「看著雪晴紅著眼卻不嗚咽,我才看到她對這種遭遇的態度,是沒有一絲退縮的。」(46)在訪 談者眼中,雪晴已習慣處理身為內地配偶的不確定與焦慮。她的平靜沉著反而撫慰了訪談者,讓故事以積極正向的思考結束:「環境差對她來說不是什麼問題, 因為她入微的觀察和進取的心,自然可以引領她到一個可以讓她安穩滿足的路途。」(53)乍看之下,謝旭雯筆下受害卻堅強的母親雪晴,或許是書中形象最正面的單非女性。弔詭的是,雪晴的完美形象是因為《訪談錄》情感化的風格而得以凸顯,但這樣的形象在敘事中是把雙面刃。從一開始訪談者便不避諱她對受訪者的情緒反應,強調她是以一個愧疚的香港人的身分進行這項計畫,冀望能替這些單非女性做點什麼補償(43)。如此的償還行動部分說明了為何她採取強烈的道德立場來指控香港是一個人吃人的罪惡社會,強調施加於這些移民上的不公和殘酷。

此外,訪談中的謝旭雯和冷靜的受訪者在情感反應上形成了對比,激動的訪談者表示「著實聽不下去」雪晴丈夫的所作所為(46)。訪談結束時,她困惑是什麼讓她成長的香港,變成一個比李楊《盲山》中綁架、虐待年輕女性的中國農村,更不適合人居之地?雪晴的經驗也讓謝思考造就這 21 世紀寰宇都會中野蠻 的「盲山」的多重因素:「香港男人迷信內地婦女比香港女生更聽話、香港人對內地人的歧視、香港體制上對內地人的剝削……香港真是一個會吃人的地方。」

(53)此處,訪談者在雪晴的故事中夾雜的多種情緒(沮喪、憤怒、混亂與希望)

 

雖然合理化了她悲憫、公正的正義使者角色,然而訪談中強勢的倫理位置與激烈的情緒表達,卻可能減低了敘事的可信度。如果那些情緒性的內容如此輕易地影響了訪談者,她對內地女性的辯護可能只是過度再現了他者的痛苦,而未能細緻地反思她們的處境。香港和中國農村間的戲劇性比較在此是另一把雙面刃──雖然以《盲山》影片作為隱喻來描述香港持雙程證的女性可能適切又引人注目,但如此的比喻也讓雪晴落入了「受騙的內地女性」的刻板印象。

這類過度再現他者痛苦的問題也反映在書中內地配偶的賢妻良母形象上。不少故事強調這些內地女性是照顧重病或重傷丈夫的好太太,或是不辭辛勞生育子女的好媽媽,以對比媒體上普遍的負面形象。訪談者時常著墨中港婚姻中值得尊敬的動機,例如這些內地配偶是為了愛、陪伴或尋求平靜的生活而結婚,藉此反駁雙方都是為了某些隱蔽的真正動機(內地女性是來騙男人錢、香港男性是覬覦年輕女性的失敗者)才成婚的指控。在《訪談錄》中,林太就體現了好老婆的角色。林太在第一場婚姻失敗後,為了尋找伴侶度過餘生,嫁給了現在的香港丈夫。她非常細心地照顧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兩名幼子,多年來更盡其可能地讓丈夫從工安意外造成的嚴重脊椎傷害中存活下來。她回憶起狀況最糟的時候,自己還得背著丈夫就醫(95-98)。林太的故事中如此自我犧牲的妻子形象意在挑戰內地配偶只為物質利益而結婚、以結婚換得社會與文化資本的刻板印象。訪談者在敘事中穿插著對林太的經驗與反思:「誰說『大陸女人』都是為了錢和居留權才嫁到香港?可是,在『香港人』眼中,她們每一個彷彿都背負著這個罪名。」(98)此處訪談者真誠地將林太描繪為好女人,但如此的形象是奠立在她對香港有所貢獻之上。正面的再現雖然平衡了對於內地配偶的負面報導,但亦同時可能強化了對中港婚姻(特別是有顯著年齡差距的婚姻)採取雙重標準的道德論述。就中港婚姻而言,配偶間的年齡差距經常被主流媒體視為婚姻另有真正動機的證據,以及內地妻子遭遇悲劇的起因。本書對內地妻子諸多「值得尊敬的動機」的一再強調, 隱含了所謂老少配的意識形態假設──即使所有婚姻的考量皆有不同程度的算計,但是對年齡差距大的配偶來說,任何這類動機都會被放大,暗示雙方並非出於真愛而成婚。除了年齡差距,內地女性的刻板印象、異性戀霸權的雙重標準與性別分工的家父長觀點等等,亦是使得這類婚姻的動機備受質疑的原因。這或許也說明了為何在取得單程證和找到工作之前,內地配偶對香港丈夫的經濟依賴不僅被視為算計,更被認定是不道德,即使她們可能也是全職的家務勞動者。由此觀之,看見這些持雙程證的女性如何一肩挑起家中雜務固然重要,但同樣重要的是看見她們所處的異性戀霸權的運作機制與脈絡。

前述許多描繪單非母親勇氣的故事中,這些母親爭取任何可以生養子女的資源,證明自己堅強無比;長年忍受家中的各種衝突矛盾,只為能陪伴或獨力養育孩子(例如林太的故事)。毫無疑問地,當個好母親或是想像自己是個好母親本身,就足以給予這些常常被貶抑為沒有價值的內地女性自尊與勇氣,讓她們能以此對抗多重的歧視在香港生存下去。然而正如史匹曼(Elizabeth V. Spelman)所言,弔詭的是,「同情心就像其他形式的關心,可能強化造成這種苦痛的經濟和

 

政治的附屬模式。」(引自 Ahmed, 2004a: 35)位居母愛修辭中心的道德論述很容易被自然化,從而規訓異性戀常規範式下的女性。更準確地說,受訪者越是符合香港社會中好媽媽的形象,她們便越值得尊敬,受訪者的故事也更令人感動,然而,就另一方面而言,這些理想的母親所承受的身心負擔也就越沉重。

 

六、結論

 

內地孕婦作為新社會主體,總是被設定了各種身分──生命政治的治理對象、生育觀光的消費者、不負責任的母親或是香港資源的掠奪者。換言之,在公民身分的爭議中,「母親」的身分因其不同的政經利益而變得彈性多變,而正是這些利益造就了種種不同的再現方式。本章認為政府治理意外公民的人口政策與本土派的蝗蟲論,可能僅片面且偏頗地呈現了內地孕婦的故事,《是她也是你和我: 準來港女性訪談錄》一書則讓我們看見內地配偶/單非母親的不同面貌。值此中港矛盾不斷升溫、對內地移民的不信任情緒滋長蔓延之際,看似同情或理解內地人的書寫皆可能被視為罔顧本地利益的人道主義。《訪談錄》的作者從姊妹情誼的價值中汲取能量,試圖趨近當代香港亟需的一種社會性。若沒有這類再現,我們難以看見主流地緣政治敘事之外的內地配偶的處境與經驗。另一方面,藉由仔細檢視女性主義跨界主體敘事的訪談技巧及修辭,本章同時指出了述說他者的痛苦來再現邊緣群體能動性的侷限與挑戰。

 

 

中文參考書目:

〈公營及私營醫療服務的角色及發展〉,(2013 年1 月14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立法會CB(2)448/12-13(02)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 panels/hs/hs_hps/papers/hs_hps0114cb2-448-2-c.pdf。瀏覽日期:2013 年5  月6 日。

〈公立醫院暫停接受非本地孕婦預約〉,(2008 年8 月5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 200808/05/P200808050215.htm。瀏覽日期:2013 年4 月19 日。

〈公立醫院暫停接受非本地孕婦預約〉,(2009 年10 月8 日),醫院管理

局。http://www.ha.org.hk/haho/ho/pad/091008_chi.pdf。瀏覽日期:2013 年4 月

19 日。

〈內地孕婦赴港生子新政今起實施 費用高達9 萬元〉,(2007 年2 月1

日),《人民網》。http://society.people.com.cn/GB/5352712.html。瀏  覽日

期:2013 年10 月6 日。

〈內地孕婦使用本地產科服務〉,2012,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祕書處, 立法會CB(2)2258/11-12(01)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

 

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hc/papers/hc0605cb2-2258-1-c.pdf。瀏覽

日期:2013 年4 月15 日。

〈本港私營醫院的發展〉,2012,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祕書處,香港特別行 政區立法會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sec/ library/1112in24-c.pdf。瀏覽日期:2013 年7 月2 日。

〈立法會十六題: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公營醫療服務〉,(2012 年3 月21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3/21/P201203210264.htm。瀏覽日期: 2012 年12 月8 日。

〈非本地婦衝急症今起收9 萬〉,(2012 年5 月12 日),《明報》,第A8

版。

〈非本地孕婦港分娩的最新安排〉,2012,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食物及衛生 局,立法會CB(2)1863/11-12(01)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 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hs/papers/ hs0507cb2-1863-1- c.pdf。瀏覽日期:2013 年4 月27 日。

〈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報告〉,2012,香港特別行政區立

法會祕書處,立法會CB(2)2457/11-1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

站。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hc/papers/ hc0629cb2-2457-c.pdf。瀏覽日期:2013 年3 月15 日。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談產科服務及猩紅熱〉,(2011 年6 月24 日),香港特

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6/24/P201106240233.htm。瀏覽日期: 2013 年4 月17 日。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談塑化劑、大腸桿菌及產科服務〉,(2011 年6 月7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6/07/P201106070128.htm。瀏覽日期: 2013 年5 月25 日。

〈配偶為香港居民的內地婦女使用本地產科服務〉,2012,香港特別行政區立 法會祕書處,立法會CB(2)2030/11-12(01)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hc/sub_ com/hs52/papers/hs520522cb2-2030-1-c.pdf。瀏覽日期:2013 年2 月25 日。

〈曾蔭權:發展六項優勢產業〉,(2009 年4 月3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https://www.news.gov.hk/isd/ebulletin/tc/category/businessandfinance/090403/html/0 90403tc03002.htm。瀏覽日期: 2013 年7 月20 日。

〈撥四幅土地建私家醫院〉,(2009 年10 月14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

聞網。

 

http://www.news.gov.hk/isd/ebulletin/tc/category/healthandcommunity/091014/html/0 91014tc05005.htm。瀏覽日期: 2013 年6 月13 日。

〈無標題〔2007 年4 月30 日衞生事務委員會「進一步討論配偶為香港居民的非符合資格人士的產科服務收費」特別會議討論文件〕〉, 2007,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立法會CB(2)1710/06-07(01)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06- 07/chinese/panels/hs/papers/hs0430cb2-1710-1-c.pdf。瀏覽日期:2013 年4 月25 日。

〈婦產服務和入境新措施細節公布〉,(2007 年1 月16 日),香港特別行政

區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1/16/P200701160185.htm。瀏覽日期: 2013 年4 月30 日。

〈醫療收費〉,(無日期),醫院管理局。http://www.ha.org.hk/visitor/fees_and_charges.asp?lang=CHIB5。瀏覽日期:2012年12 月8 日。

〈醫院收費―非符合資格人士和私家服務病人〉,2005,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立法會CB(2)1530/04-05(05)  號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方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04-05/chinese/ panels/hs/papers/hs0517cb2-1530-5c.pdf。瀏覽日期:2013 年5 月30 日。

仁安寶貝,(無日期a),〈服務流程〉。http://www.hkrenan.com/liucheng.html。瀏覽日期:2012 年 7 月 26 日;該網頁後來已移除,參見Internet Archive 的庫存頁面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404182938/ http://www.hkrenan.com/liucheng.html

————,(無日期b),〈服務套餐〉。http://www.hkrenan.com/taocan/。瀏覽日期:2012 年 7 月 26 日;該網頁後來已移除,參見Internet Archive 的庫存頁面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709075049/ http://www.hkrenan.com/taocan

仁安醫院, 2011 ,〈內地孕婦分娩預約證明及安排〉。http://www.unionwomancare.org/price003.php。瀏覽日期:2012 年7 月26 日;該網頁後來已移除,參見Internet Archive 的庫存頁面http://web.archive.org/web/20120905010341/http://www.unionwomancare.org/ price003.php。

于令華,(2010 年1 月31 日),〈醫健:兩成內地孕婦無痲疹抗體易誕怪嬰〉,《東方日報》,第A12 版。

曾蔭權。2011。〈繼往開來〉。《二零一一至一三年施政報告》。

http://www.policyaddress.gov.hk/11-12/chi/pdf/Policy11-12.pdf〉(瀏覽日期: 2012年12月15日)

深圳和美婦兒醫院,(無日期),〈關於和美赴港產子〉。http://www.hm91.com/Topics/HKBirth/HKBirthAbout.html。瀏覽日期:2012 年7月 26 日;該網頁後來已移除,請見Internet Archive 的庫存頁面http://web.archive.org/web/20120623005940/http://www.hm91.com/Topics/HKBirth/ HKBirthAbout.html。
陳正怡、張聲慧,(2012 年4 月17 日),〈梁振英叫停雙非配額〉,《星島日報》,第A1 版。
楊玉珠,(2011 年6 月25 日),〈私院減收2 千內地婦勢加價 孕婦衝急症室
續飈 配額成效存疑〉,《經濟日報》,第A17 版。
梁美寶。(2011年4月21日)。〈住豪宅 大陸孕婦生仔套餐 炒上25萬〉。《壹週刊》(香港)1102。〈http://hk.next.nextmedia.com/article/1102/15185972〉
(瀏覽日期:2012年8月30日)
曹疏影、鄧小樺(編)。2008。《是她也是你和我:準來港女性訪談錄》。香
港: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
劉慧卿。2011。〈內地孕婦到香港分娩的得失利弊〉。《新社會政策雙月
刊》,17:65-69。
嚴敏慧。(2011年3月5日)。〈倘按醫療服務通脹11%計 料收費或高於私家醫院 研加內地婦分娩費 公院更貴〉。《文匯報》,第A16版。
董建華。1999。〈關於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協助解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條款所遇問題的報告〉。
〈http://www.basiclaw.gov.hk/tc/materials/doc/1999_05_20_c.pdf〉(瀏覽日期: 2012年12月18日)


英文參考書目:
Ahmed, S. 2004. “Collective Feelings: Or, the Impressions Left by Others.” Theory,
Culture & Society, 21(2): 25-42.
Brickell, K. 2012. “Geopolitics of Home.” Geography Compass, 6(10): 575-588. Casolo, J. and D. Sapana. 2013. “Domesticated Dispossessions? Towards a Transnational
Feminist Geopolitics of Development.” Geopolitics, 18(4): 800-834.
Ezzy, D. 2010. “Qualitative Interviewing as an Embodied Emotional Performance.”
Qualitative Inquire, 16(3): 163–170.
Hiemstra, N. 2012. “Geopolitical Reverberations of US Migrant 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The View from Ecuador.” Geopolitics, 17(2): 293-311.
Hyndman, J. 2003. “Beyond Either/Or: A Feminist Analysis of September 11th.”
ACME: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Critical Geographies, 2(1): 1-13.
──. 2004. “Mind the Gap: Bridging Feminist and Political Geography through
Geopolitics.” Political Geography, 23(3): 307-322.

Nyers, P. 2006. “The Accidental Citizen: Acts of Sovereignty and (Un)Making
Citizenship.” Economy and Society, 35(1): 22-41.
Ong, A. 1999. Flexible Citizenship: The Cultural Logics of Transnationality.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Press.
Rofel, L. 2007. Desiring China: Experiments in Neoliberalism, Sexuality, and Public Culture. Durham and Lond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Silvey, R. 2004. “Power, Difference and Mobility: Feminist Advances in Migration Studies.”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28(4): 1-17.
Smith, S. H. 2009. “The Domestication of Geopolitics: Buddhist-Muslim Conflict and the Policing of Marriage and the Body in Ladakh, India.” Geopolitics, 14(2): 197- 218.
Staeheli, L. A. 2011. “Political Geography: Where’s Citizenship?”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35(3): 393-400.
Walton-Roberts, M. 2004. “Rescaling Citizenship: Gendering Canadian Immigration
Policy.” Political Geography, 23(3): 265-281.
Yuval-Davis, N. 1997. Gender and Nation. London; Thousand Oaks, Calif.: Sage.